重申教師(含長短代理教師)不得在外兼職補習,請各校老師確實遵守,切勿觸犯法令規定
重申教師(含長短代理教師)不得在外兼職補習,請各老師確實遵守,切勿觸犯法令規定,請查照。
說明:
一、近來多次接獲民眾陳情學校教師在外不當兼職補習班教師,已影響學生受教權。
二、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規定:「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次按「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4點規定略以,補習班非屬教師得於國內兼職之範圍;次依第15點規定略以,教師得於下班時間從事之行為,不包括至校外從事補習、家教之教學活動。
三、承上,教師如在外補習,違法兼職,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之規定,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之規定,按情節輕重將予以懲處。
說明:
一、近來多次接獲民眾陳情學校教師在外不當兼職補習班教師,已影響學生受教權。
二、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規定:「專任教育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次按「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4點規定略以,補習班非屬教師得於國內兼職之範圍;次依第15點規定略以,教師得於下班時間從事之行為,不包括至校外從事補習、家教之教學活動。
三、承上,教師如在外補習,違法兼職,違反「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之規定,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之規定,按情節輕重將予以懲處。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