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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市立光復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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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升學】115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報名相關資訊」,詳如說明

【重要通知】有關115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報名相關資訊」,詳如說明

【系統練習版開放】

一、   115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各系統開放練習版時間如下表列,建議考生事先詳閱招生簡章,並點選「技優甄審作業系統提前練習,熟悉系統操作;系統操作手冊置於各作業系統注意事項說明【操作參考手冊】下載

系統名稱

 

開放練習啟迄時間

 

繳費身分審查系統(練習版)

 

11532610:00起至41017:00

 

資格審查登錄系統(練習版)

 

11532610:00起至42117:00

 

報名系統【選填校系科()、學程】(練習版)

 

11542310:00起至51117:00

 

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系統(練習版)

 

11542310:00起至52721:00

 

就讀志願序登記系統(練習版)

 

11561010:00起至62417:00

 

 

二、   特別注意,練習期間一律使用測試帳號資料登入;所有練習操作過程均不作儲存,所有的列印表件為系統預設資料樣張僅提供參考識別請多加利用。

 【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檔案)查看及疑義處理】

一、      115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甄選入學招生訂於11541010:0041521:00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登入委員會網站「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釋出資料(檔案)查看系統」,檢視委員會所取得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含修課紀錄、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

二、      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可檢視第一~四學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非應屆畢業生如於115311~18日登入委員會「非應屆考生個人識別資料登錄系統」,經確認送出者,即可登入檢視第一~六學期之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如有疑義者,須於115416日中午12:00前之每日上班時間向就讀學校提出疑義逾期或未依招生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視同確認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概不受理複查及申訴

三、      高級中等學校接獲所屬學生反映,應儘速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4點明定「收訖明細」之規範,於三日內查明,若確實為不可歸責於考生之疏失,須依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主管權責單位規定辦理更正以維護考生第二階段甄試()權益。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分網路登錄及繳寄証明文件】

  ※此階段若為一般生則不須登錄

一、   115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訂於11541310:00起至41517:00受理考生繳費身分審查

二、   請報名學生分別先將個人「繳費身分審查資料」平放(勿折)裝入信封內,每一信封袋僅可裝入1人報名資料,不可裝入2人以上之表件。信封正面貼上由系統產生列印之個人「繳費身分審查專用信封封面」。115415日前(郵戳為憑)限時掛號寄送,以便委員會收件核校作業。

 

【繳交報名費暨資格審查登錄與繳寄審查資料】

一、   115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訂於11542910:00起至5524:00受理考生報名費繳交

二、   115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訂於11542910:00起至5617:00受理考生資格審查登錄與資料繳

三、   請考生於資格審查登錄時務必確認系統是否顯示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始能於本招生「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選擇勾選清單方式上傳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若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之考生系統顯示非具有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須於1155617:00向委員會提出疑義申請,逾期未依本招生簡章規定提出疑義申請者,即不具有前揭各項使用權益,其後亦不得再要求使用中央資料庫學習歷程檔案資料

四、   若貴校欲為報名資格審查學生集體寄送資料,請報名學生分別先將個人「資格審查資料」平放(勿折)裝入信封內,每一信封袋僅可裝入1人報名資料,不可裝入2人以上之表件。信封正面貼上由系統產生列印之個人「資格審查專用信封封面」。請收齊學生「資格審查資料袋」,清點份數裝箱()後,11556日前(郵戳為憑)限時掛號寄送,以便委員會收件核校作業。

 

【報名系統【選填校系科(組)、學程】

  ※此階段為通過資格審查之考生登錄選填

一、            115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訂於11551810:00起至52217:00受理考生網路報名作業。請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登入報名系統【選填校系科(組)、學程】完成網路報名【選填校系科(組)、學程】作業考生至多報名5個校系科()、學程,有採計技藝技能競賽、技術士職(種)類或專技普考及格證書類科之招生類別內所有系科組學程皆可報名。

二、            通過資格審查考生須完成「上網選填校系科(組)、學程並確定送出」、「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及「網路上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等步驟,才算完成報名程序。

三、            乙級技術士證及專技普考及格證書類科之增加甄審總分優待加分比率,依各職類或類科所對應之招生類別相關度,請考生審慎選報校系科(組)、學程。各職類之招生類別相關度,請參閱招生簡章第325頁「招生類別代碼及名稱、適合甄審之技藝技能競賽優勝、技術士職(種)類及專技普考類科對照表」或委員會網站簡章查詢系統。

 

【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暨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

一、   115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訂於1156410:00至各校所訂截止時間受理考生網路上傳(或勾選)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暨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

二、   請依各校所訂定方式完成「繳交指定項目甄審費用」,各校系科()、學程備審資料上傳暨繳費截止時間,請參閱委員會網站「簡章查詢系統」之「各校系科(組)、學程甄審條件」。

三、   委員會技優甄審作業系統項次8查詢指定項目甄審費用繳費方式】,提供查詢各校繳費方式,考生可多加利用。【請報名技優甄審入學之學生,技優甄審指定項目甄審費用,繳交給所報名之學校帳戶

四、   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修課紀錄不含第六學期,第六學期修課紀錄(PDF)由考生於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作業時自行上傳。請報名技優甄審入學之應屆畢業學生,若同時報名甄選入學,可利用甄選入學查詢第六學期修課紀錄時,自行下載第六學期修課PDF檔,以利技優甄審上傳學習歷程備審資料時使用

五、   當學年度應屆畢業之考生於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期間,如發現學習歷程中央資料庫提供之第五學期修課紀錄、第五至六學期之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檔案內容有疑義者,除應儘速向就讀學校反映外,考生仍須依各校規定之上傳截止日前完成學習歷程備審資料上傳及確認作業,以避免延誤自身第二階段甄試(審)權益。

六、   本作業階段,僅受理第五學期修課紀錄、第五至六學期之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等疑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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